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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添加时间:2022年1月19日 来源: 西安无罪辩护律师   http://www.szjtlaw.cn/

  葛春荣律师,西安无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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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侦查机关会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就包括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甚至于逮捕。针对不同的强制措施,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那大家知道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吗律图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二、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对于嫌疑人来讲,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必然会对自身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些影响通常都是不利的,就包括会对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会在短时间内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等等。而到底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律图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一、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开庭审理时间通常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实际上对于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中,其实仅仅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作出了规定,而对于开庭的期限其实并没有要求。


二、刑事案件的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刑事案件的提起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抗诉的,只要证据齐全,法院会进行受理的,法院·受理抗诉案件和一般案件一样,没有期限限制,对于抗诉的理由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定,原裁定缺乏证据,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的情况,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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